文明城市,是荣成一张最新、最富含金量的名片,文明城市的涵养离不开全体市民点滴做起的共同努力。时下,少数宠物犬“失矩失管”,饲养不符合规定的大型犬、出门不拴狗链,任由狗狗随地大小便,以及半夜任随狗叫扰民等不文明现象又有所抬头。为此提示大家:养犬有规定,违规必被罚;文明靠自觉,添彩好城市。
以文明为先,规避养犬乱象,要从点滴入手。对于市民养犬,市里专门设立市养犬管理办公室,并联合社区办、民生110,围绕依法、依规、文明养犬。不断开展文明规范养犬宣传活动,同时采取流动检查与错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时间段弹性上岗,切实加强市区各广场、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违规溜犬行为的巡查力度。但市民养犬规范意识的提高还需靠自觉,从点滴入手,以文明为先。
早在2016年出台的《荣成市区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就明确规定市区禁养烈性犬和体高(肩高)超过40厘米的大型犬;市政府广场、新世纪广场、城铁站站前广场、汽车站站前广场、樱花湖体育公园、滨海公园、桑沟湾湿地公园、十里河公园、十里街游园、青山公园、桑干河植物园、崖头河公园、城铁站前公园、海鲜风情街、市民文化中心、市博物馆、体育场馆、步行街,城市机动车道等公共场所禁止遛犬。
《荣成市区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禁止遛犬区域之外,每日17时至次日8时可以遛犬。遛犬时,必须使用束犬绳(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应随身携带犬粪清除工具,及时清除犬粪;不得携犬只进入办公区域、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候车(船)室等场所。对符合养犬规定的犬只,养犬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外来人员)携犬只到指定地点为爱犬登记办证。对不按规定养犬、遛犬或拒不办理犬只登记的,犬只一律由市养犬办收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消除流浪“狗患”,市养犬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市区流浪狗的抓捕收容,统一送到位于崖头街道岗西村花果山的犬只留检所喂养。养犬基地曾收容过流浪狗300多只,部分已被爱狗市民领养,目前养犬基地内还有100多只流浪狗。如果想为流浪狗找一个“新家”,可前去领养。
公共空间自有其活动规则,让文明养犬成为习惯,无疑是每位养犬、爱犬人应当具有素养。下面这组文明养犬漫画,请您收藏,让我们携手规范养犬行为,共同维护优美、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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