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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参保人员缴费,我市对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和档案托管人员的社会保险实行全市统一时间缴费,集中缴费期统一为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其中,新生儿在出生后30日内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即可按规定享受免费参保待遇。在校学生医疗保险缴费也在集中缴费期内进行,由学校代收,部分人员可自行缴纳。
“威海人社”手机APP缴费:手机上下载安装“威海人社”APP,注册账号,输入身份证号或者账户名以及密码登录,即可根据需要,分别点击主界面的“居民医疗缴费”“居民养老缴费”“托管人员缴费”按钮,根据页面提示,一步步完成缴费。 自助终端机缴费:参保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持身份证、社保卡或银行卡,可在全市范围内就近选择社会保险自助终端机缴纳社会保险费。农村居民可以通过银行代扣代缴,有条件的也可通过终端机缴费。对缴费事项不明晰的参保人员可在村(居)委会、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有序缴费。 网上系统缴费:异地居住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服务大厅”通过网上服务系统申报缴费。
按照规定,不论是职工还是居民,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医保费的,再次缴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其中,逾期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需承担包括政府补助在内的全额费用。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不仅有医保免责期,其缴费手续也不能在村、居办理,只能到经办机构或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