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交三险一金、五险一金的 可是你听说过五险二金么? 说实话小编也是才听到的 多出来的这“一金”叫做 企业年金
由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 《企业年金办法》 将于2018年2月1日起 正式实施 是的,五险二金真的来了
这样 烟台人又将能多一笔收入啦 你小心脏是不是砰砰跳个不停?
不过相信很多人此时都会有疑问啦 什么是企业年金? 怎么缴纳? 又如何领取呢? 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呢 别急,小编给大家一一解答
企业年金 《办法》明确,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参照本办法执行。只要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如何缴纳?
《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什么情况下可领取企业年金待遇
《办法》规定:
●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时,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 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其中,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领取企业年金是新增内容,这有利于进一步体现企业年金的保障作用,适当改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生活。
企业年金的领取方式有哪些?
与职业年金办法基本一致并保持适当灵活性,是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方式的特点。
一是倡导按月领取,有利于发挥企业年金长期养老保险的作用。
二是允许分次领取,有利于退休人员根据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额,结合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和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领取次数。
三是保留了一次性领取方式,更加人性化,给予退休人员更多选择。
四是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丰富补充养老保险方式。
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如何转移?
为保障流动就业职工的企业年金权益,《办法》在完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与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的规定。
即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职业)年金;
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
企业是否可以终止缴费?
《办法》明确,企业在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情况下,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
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并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的年限和金额。
总的来说 企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金 就是“养老第二支柱” 职工在法定退休之后 可以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 又能多一笔收入了
烟台的小伙伴们 你们觉得是这个好消息不~ 欢迎在下方留言区给小编留言 咱们一起来聊一聊吧 来源:工人日报、潍坊大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