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人和镇部分海米加工业户,在潘某、连某的唆使下,未按法定程序反映问题,非法聚集,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警方及时依法处置,对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潘某、连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和5日的处罚。 昨天上午十时许,人和镇部分海米加工业户不满有关部门答复结果,做出过激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期间,违法行为人潘某用随身手包抡打执勤民警,违法行为人连某推搡、脚踢执勤民警,被当场查获,依法处理。 今天上午,我市公安机关抽调60余名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赶到人和镇,对组织串联、造谣生事、喊口号、扰乱社会秩序、阻碍执行职务的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取证,目前已依法传唤调查26人,其中依法警告并罚款10人,训诫16人。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此,公安机关敬告广大市民:表达利益诉求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和方式,采取静坐、喊口号、打横幅等方式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推搡、谩骂、纠缠执勤民警属于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对以上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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