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前夕,荣成市财政局安排资金159.93万元,为全市715名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市从2017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新中国成立前入党老党员生活补贴标准:抗日战争期间(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人每月610元;解放战争期间(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人每月530元;对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各级党组织对部分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了解其生活情况,及时把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他们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