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在社区微信公众平台正式发布了,为了使党的惠民政策得到全面的落实,社区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充分利用网格划分优势,纷纷在各自的居民微信群中转发通知,做到家喻户晓,使每一位居民都能够及时、按时缴费,不因错过缴费时间而影响当年的报销。 今天,社区迎来了不少的缴费者,居民李大妈到社区办理医保,因其年龄较大,使用终端机自助缴费存在困难,社区工作人员主动为大妈办理了续费手续,并做了耐心细致的宣传解说,使其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街道劳动保障领导到社区指导医保缴费工作。
在为居民办理缴费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居民仍然存在各种疑问,为使您少跑腿,现做如下温馨提示!
1、2016年已签协议的且缴费档次不变人员:请在2017年2月底之前及时存款至签订代扣代缴的农村商业银行卡上(如不确定请亲到社区或拨打社区电话核对,询问自己的网格长也可以哦!)。2017年2月底开始划款。
2、2016年已签协议的且2017年要更改档次人员:请在2017年2月20日之前到社区居委会签字确认以备事后核对。
3、2017年新增人员(如果本人是由职工保险改为居民医保险,请先到医保处中断职工参保)、变更居住地及2016年中断人员:需在2月20日前到社区居委会缴纳现金。
4、2016年未签协议而采用现金缴费人员:请本人或家人带着身份证和银行卡(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之一)到自动缴费终端机上缴费或使用“威海人社APP”。
5、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且落户口的请父母到市居民医疗保险科办理相关手续。(针对2016年12月出生的且已办理了居民医疗保险手续的,2017年需继续缴费)
6、威海市以外户口的外地人:缴费时多加480元的政府补贴,且办理时请携带派出所的居住证明。与荣成人结婚的且户口未落下的享受本地人同等待遇(需携带配偶户口簿复印件及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
特别提醒:
1.来社区办理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2.今年是先缴费后住院,如果本人没缴费便住院的,医院将不会结算;如果去年已缴费的,现已住院了,请居民及时在自动缴费终端机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