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社区 不缺乏热心公益、拾金不昧、 见义勇为的爱心居民; 在我们身边 总能发现孝老爱亲、助人为乐、 睦邻友好的好人好事;
为创建诚实守信、文明和谐社区,让好人闪光,市社区办和市信用办联合出台社区居民征信管理办法,现予以公示:
参加社区服务时间年度内累计达到60小时、100小时、150小时、200小时、300小时及以上的,分别加2分、5分、10分、15分、20分;
组织居民协商解决小区公共问题或开展文明睦邻活动,入选全市社区治理创新案例的,加5分;
年度内完成文明楼道建设并通过市级挂牌验收的,参与建设的户主加5分;
注册成立社区公益组织且发挥良好作用的,加10分;
主动清理公共区域积雪(大至暴雪天气),经社区验收合格,每次加1分;
长时间帮助社区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及其他困难群众的(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加10分;
长时间为居民提供义务服务(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等行为,加2分;
提供社区安全预警或其他警示信息,避免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加1分;
带头拆除违规建筑或清理占用绿地的树木,加1-5分;
经社区办认定的社区文明家庭、好家风家庭等荣誉称号的加2分;
向社区捐助资金物资支持社区建设(慈心一日捐除外,现金价值二百元起),以及其他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的行为,加1-5分;
其它积极配合社区工作或突出贡献的行为,视情节增加1-10分。 今天的信用 是您明天的财富 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减相应的信用分值
建设信用社区,让感人的一幕定格在我们心中,让社区好人好事不断涌现,如鲜花绽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