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海市医保政策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因工作、生活需要在威海市以外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在当地取得《居住证》后,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申请人在居住地可选择2家医保定点公立医院作为就医指定医院,备案确认之日起享受异地居住的医疗保险待遇,一年内不得取消备案手续和变更备案内容,否则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2、出差、探亲、旅游等短期在外期间,因急危症及意外伤害需在威海以外医院住院治疗,怎么办?
根据威海市医保政策的相关规定:出差、探亲、旅游等短期在外期间,因急危症及意外伤害需在威海以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入住医院必须是一级以上的医保定点公立医院,病情须符合威海市规定的常见急诊抢救范围和急诊入院病种范围,并于3个工作日向社保中心备案,对不符合急诊范围,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根据威海市医保政策的相关规定:携带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威海市转诊转院备案表》就近向威海市任一区市的社保中心备案后,即可外出住院,并报销相关医疗费用;未经正规途径自行转院、自找医院、自购药品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转自: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