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区禁止鸣笛?——控制噪音,牵手文明荣成市区全路段全时段禁止鸣笛 即日起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市区交通噪声污染,为市民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禁止机动车鸣笛及部分路段限制车辆通行的通告》,荣成市区全路段、全时段机动车禁止鸣笛。
市区禁止鸣笛区域示意图(点击图片双击放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依法罚款50元。
另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符合规定音频的喇叭和警报器。
在此,荣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争做文明驾驶人员,同谱和谐之音,共创文明城市!
转自:荣成警方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