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要罚款+扣分!看看都是谁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全市上下齐心协力为创城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然而,在我们身边依然存在着“车窗抛物”这样的不文明行为。“车窗抛物”,不仅是脏了城市,更是丢了文明。今天,小鱼带您看看哪些人“车窗抛物”被拍了。
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 地点:南山路与北大街向东 上午11时28分 记录:主驾驶位 车窗抛物 下午16时20分 记录:主驾驶位 车窗抛物
“车窗抛物”产生的垃圾不仅会污染环境,抛出的物品更是会影响后面行驶的车辆,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可见,“车窗抛物”不仅是道德失范,更是致命陋习。 据统计,我国城市里,每年因车窗抛物引发的交通事故,致使很多人伤亡。此外,在环卫工人被撞事件当中,30%以上的事故是因清理车窗抛物而引发的。可以说,车窗抛物俨然成为又一马路“杀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同时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在行驶机动车的时候,车窗抛物因为“驾车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可被记2分处罚。
为了大家的安全出行,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助力文明城市创建,维护文明和谐的交通秩序,请大家和我们一起,“做文明驶者,拒绝车窗抛物”。 据文明荣成资料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