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再推“一次办好”,办理转学更便捷需要给孩子办理转学的家长注意啦! 这篇文章,您可要好好看看!
为充分发挥学籍平台联网优势,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实现转学业务“一次办好”,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近日,威海市下发了《关于充分利用学籍平台简化普通中小学转学手续的通知》。 今天,小编就带您看看都有什么内容。
减少证明材料 (一)全面取消纸质转学证。自 2018 年 11 月起,办理学生转学业务,由学校网上提交申请、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网上审批取代纸质转学证的盖章审批。 (二)简化转学业务手续。教育部已于 2018 年9 月 10 日上线跨省查询功能,办理中小学生跨省转学、就学业务以学籍平台中的学生基本信息作为主要办理依据。除《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教育系统涉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和证明材料清单的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和证明,原则上不得要求家长或学生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详细见下图,点击图片可放大观看)
优化办理流程
转学业务由转入学校首先发起,并负责上传证明材料。学生确需转学,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转入学校在学籍平台发起转入申请,并负责将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学籍平台,上传证明材料要求为不大于 60K的jpg文件,内容清晰,可上传多张。 转入申请发起后,普通高中市内转学(或义务段同一区市内转学),由转出学校根据转入学校上传的证明材料,审核同意后提交转出申请,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转入学校上传的证明材料核办同意,在平台进行审批操作,完成转学流程;普通高中跨地市转学(或义务段跨区市转学),先由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根据转入学校上传的证明材料核办同意,在平台进行审批操作,再由转出学校核办,提交转出申请,最后由转出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核办同意,在平台进行审批操作,完成转学流程。
缩短办理时间 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每个环节均应在 5 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转出学校和主管教育部门对未通过的转学申请,应及时在学籍平台对转入申请进行退回操作,并同时注明未通过原因以及本方联系方式,转入学校负责将审批意见告知家长。
(源于“荣成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