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来临,家长带着孩子或者学生结伴外出旅游即将达到高峰期。许多景区、旅行社针对学生纷纷推出了凭着准考证或学生证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有的旅行社专门推出了名校游等极具吸引力的研学线路。每年的暑期都是旅游投诉的高发期。为此,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暑期旅游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旅游要选择正规的旅行社,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理性解决消费纠纷。 在选择旅行社时,要注意查看旅行社的相关证件,包括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果选择出境旅行,要特别关注所报名的旅行社是否具备经营出境游业务的资格,特别提醒家长和学生谨慎选择通过微信群、QQ活动群等未取得相应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个人组织安排的暑期旅游活动,切勿贪图价格便宜而掉进“低价陷阱”。 消费者确定旅游线路后,要签订正规书面旅游合同,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合同上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是否约定清楚;对于模糊不清、表述不明的条款要在补充约定中注明双方真实意思;不要轻信旅行社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对于一些容易引发合同纠纷的事项特别是吃、住、行、游以及旅游意外保险,应于书面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消费纠纷。
暑期属高温多雨季节,出游前应了解旅游目的地天气状况,做好防暑、防雷、防雨准备;不要参加未开发线路探险旅游,游览地势险要的自然景观时,留意景区危险地段的警示标志,切勿前往禁止进入的区域;不要在强暴雨过后的旅游景区参加涉水、登山等旅游项目,专业性强的项目如攀岩、潜水等必须在专业人士指导下进行;严格按照安全要求做好防护措施,服从景区和导游的安全提示,做到结伴出行,切忌单独外出;出游前最好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利益。
消费者旅游有权选择低团费旅游,导游都会想方设法安排一定的购物时间,带领消费者到某个指定地点进行集中购物,这也是屡禁不止的,消费者要保持冷静的消费心理,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购买,不要轻信商家和导游的宣传诱导,更不要盲目从流,谨慎购买价位很高的珠宝、玉器、首饰、药材等贵重物品,购物后要索要购物凭证,内容包含购买商品时间、名称、数量、产地、等级、价格以及经营者的名称,并加盖经营者的公章,作为维权凭证。
抵制低价旅游团费的诱惑,旅游费如果低于成本价,旅行社就会诱导强迫购物、增加自费项目来弥补亏损。家长和学生在旅程中如遇有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同时注意收集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切忌采取过激行为,尽量避免和当地人发生正面冲突,防止人身财产受到伤害;协商不成,则尽量保存好相关证据,在完成行程后进行投诉。若在行程中遇到必须当场解决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拨打“12301”全国旅游投诉电话,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源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