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天的来临,荣成的烧烤摊点渐渐多了起来,但经营和品味美食的同时,切莫忘记防止空气、卫生环境和噪音扰民等污染事项的发生。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烧烤摊点专项整治,对露天烧烤占道经营、油烟扰民、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联合“拉网式”检查,共同为荣成市民夏季休闲打造整洁舒适的环境。
按照《荣成市露天烧烤管理办法》规定,所有烧烤摊严禁露天使用烧烤炉具,只允许在其店铺前面摆桌,同时在划定的区域内按要求配置统一的桌椅、遮阳伞、垃圾容器,经营场地地面需要铺设保护层,爱护公用设施,不占用和破坏人行道、绿化带和盲道等,经营时间不得超过晚上11点。当晚营业结束后,将设施搬进店内。配备使用环保炉具和设备,全面实行室内烧烤,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营业场所保持卫生整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着统一洁净的工作服上岗,物品摆放整齐,污水垃圾倒在指定的卫生设施内,室内清洗餐具,营业结束及时清理卫生。不使用超过45分贝音响设施招揽顾客,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疏导就餐车辆规范停放,引导客人文明就餐,不乱扔垃圾,不大声喧哗,不随地便溺,并及时制止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确保经营行为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用电、用气、用火等各方面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安全隐患。
如当事人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并被查证属实,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累计3次违反规定的可撤消甲方露天经营资格。 处罚标准如下: 拒不服从管理的,一次罚500元; 超出登记场地面积范围占道经营或未按要求使用、收拢设施的,一次罚500元; 未使用环保设备,或油烟排放不达标,一次罚1000元; 未敷设保护层、破坏市政设施的,一次罚500元; 未达到卫生保洁要求的,一次罚200元; 使用高分贝音响设施,投诉一次查证属实的,一次罚200元; 未疏导车辆造成交通不畅的、未引导客人文明就餐乱扔垃圾的,一次罚100元; 特殊情况下需撤摊但拒不撤摊,一次罚1000元。
此次烧烤摊专项整治时间从6月初到9月底,将采取不定期检查方式,对全市所有烧烤摊点进行排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业户,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纳入市信用管理系统。在此次检查中,烧烤店负责人纷纷表示,会配合执法局的检查,按照烧烤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去做,店内的净化器以及烤炉都会定期打扫,确保为市民提供干净整洁的烧烤环境,让市民吃的放心,尽享夏季休闲好时光! (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资料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