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交通运输部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新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办法明确将网约车纳入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评体系。在考评期内,网约车驾驶员分数低于三分将接受培训。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巡游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并将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纳入考核体系。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表示,《办法》调 整完善了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顶层设计不相适应的内容,充分满足网约车与巡游车业态的不同管理需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办法》将网约车新业态纳入考核,明确网约车和巡游车,均须要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设置上,既考虑了网约车和巡游车的共性要求,促进新老业态良性竞争、逐步融合发展;又根据网约车独有的经营服务特征,量身定制设置了数据接入,运营服务信息公开等指标。 《办法》对出租汽车企业考核分值的分布设定进行了调整,加大了对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等事项的考核分值。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加分项目等6类共19个项目设计相应考核指标,对驾驶员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 行为、运营服务等方面实施考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 期内得分低于3分的,按要求接受培训。 据介绍,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分别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
5月24日,交通运输部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最近频发的网约车安全事故,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应该通过人脸识别、卫星定位等手段保证“人车一致”。同时,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以私人小客车名义开展非法运营行为的打击力度。 针对近期各地出现的网约车安全事故,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表示,交通运输部一直密切关系网约车安全事故,希望交通主管部门、平台方等多方共同落实责任。具体来说,一是加强事前的准入把关力度,有关各方严格落实企业、车辆、驾驶员的准入许可要求,尤其要加强驾驶员背景调查和交通违规方面的审查。二是落实平台公司承运人的主体责任,平台应该组织驾驶员开展岗前培训和教育,增进守法意识和水平,同时保障车辆技术状态良好。另外,在技术上,应该通过卫星定位、人脸识别等措施保证人车一致性。平台需要对车辆长时间停留,账号突然注册等行为加强应急处理机制。 同时,王绣春强调,各地应该加强以私人小客车名义开展非法运营行为的打击力度。
来源: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