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一家企业要向银行办理贷款 银行因该公司存在正在受审的案件 预估贷款风险后 最终做出不予贷款的决定。 记者从荣成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被执行人并不是被列入“最高院失信黑名单”后生活工作才会受到诸多限制,而是案件只要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信息就会被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以供社会公众查阅,相关的经营行为也会受到相应限制。
于某于2008年1月到该企业上班。自2008年1月至2012年5月,该企业为于某缴纳了工伤、养老等保险,但未缴纳医疗保险,后于某在2012年5月因病死亡,于某的家属因索要保险金无果将该企业告上市劳动仲裁委。经调解,该企业应支付于某医疗费、押金等费用23899元。调解书生效后,该企业付清了医疗费等款项,但剩余3000元押金迟迟未支付,于某的家属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荣成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该企业负责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企业负责人表示近期一定将执行款付清。一周后,该企业因业务需要向银行贷款,银行拒不受理。银行业务员解释,因该企业负责人有案件正在执行中,为合理预估风险,决定等执行案件结案后再受理该企业的贷款业务。原来,该企业具体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因疏忽一直未缴纳执行款,致该案仍在执行程序中。
荣成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告诉记者,每起执行案件立案后,被执行人信息均会被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只要登录该系统,是不是被执行人便可一目了然。银行在办理贷款时,会对被贷款人的被执行人身份以及失信信息进行查询,一旦出现上述情况,银行会合理预估风险,决定是否办理贷款。 目前,该企业已向法院交齐执行款,并顺利办理了贷款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