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荣成人经常会听到关于社保的 一些说法,比如 医保断缴三个月就会清零 失业直接就能领失业金 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不用再缴 …… 所有这些说法,是真的还是假的? 小编今天来给大家权威说法!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不用继续缴纳了? 权威说法:养老保险是五险的一种,是国家规定企业和职工按照不同的比例共同缴纳的。其中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只是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申请退休的一个基本条件,并不表示缴费满15年后就可以不用继续缴纳了!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即使在退休前已经缴满十五年,还得继续缴费,直至职工退休。
延伸:
职工养老金计算有档次之分? 权威说法: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高低与本人缴费时间、历年缴费基数高低、职工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直接挂钩。职工退休后养老金的发放金额是综合每个职工本人历年实际缴费情况,按照养老金计算公式具体计算得出。
在上述因素的作用下,可以说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是“千人千面”,并没有任何固定的档次高低之分。 养老金计算公式 职工养老金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失业了就可以直接领取失业保险金?
权威说法:失业保险金并非失业就能领取。 先来看看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
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自愿离职的人,就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项。
社保卡可以随意借给别人? 权威说法:社保卡既是我们的一种身份凭证,又能进行就医结算、自助查询、还能进行待遇领取、现金存取等操作。 但是,大家一定要注意,以下这些行为,违反基本医保险法规定,可能会被暂停使用社保卡,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
住院费用不能超过若干金额 超过部分自己支付? 权威说法:医保政策中并无参保人单次住院医疗费用超过额度要自费结算或出院的规定,但参保人已达到出院标准或转院标准但拒绝出院或转院的,由诊治科室书面报医院医保办备案后,医院为有关参保人办理按自费处理的有关手续并保存备案。参保人在住院就医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建议均可向医保经办机构反映。
医保断缴三个月会清零? 权威说法: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历史是累计计算的,参保人停止缴费并不会导致医保缴费历史清零。
但是断缴对参保人的影响也有很多,如:参保人在停止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外地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入学、购房买车等都与医保缴费年限息息相关;而且从长远来说,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要缴满最低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关于医保断档,你要知道这些!
①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参保人员暂不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②在欠缴之日起3个月内补缴欠缴费用、利息和滞纳金的,延期缴费期间应当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可以补付,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可以累计,相应金额补划至个人账户; ③在欠缴之日起3个月后补缴欠缴费用、利息和滞纳金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不予补付,期间参保人员应当享受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由负有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承担。 ④参保人员个人未按时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缴,期间参保人员应当享受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由负有缴费义务的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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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社会保险费率继续阶段性降低!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印发 《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自2018年5月1日起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9%的省(区、市),以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9%的省(区、市),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7年底,下同)高于9个月的,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研究确定。
自2018年5月1日起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区、市),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 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研究确定
自2018年5月1日起 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 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合理支付月数范围的,停止下调。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研究确定。
@烟台人 对于自己的社保 你了解多少呢 赶紧来看看这些权威说法吧 记住,千万不要把社保卡借给他人使用 更不能冒用他人的社保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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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工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