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明德仔细保存着自己当年那份遗体(角膜)捐献申请登记表(按照以前的程序,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和市红十字会各存一份)。 本人的捐献手续已与2011年3月22日在荣成市红十字会办好……死后丧事一切从简,不修衣冠冢,不扎马、不扎房,不过七,不过头周、二周、三周,不过生日…… 一切后事照我说的去执行。 于明德 2011年3月25日 7年前,虎山镇南于家村共产党员于明德给家人留了遗书,百年之后不要葬仪,遗体捐献。 7年来,老于常常感概:“我早就准备好了,现在活一天就赚一天,这些年我算是赚大发了。” 老于今年67岁,早前连续生了4场大病:2001年8月,脑出血,住院21天;2001年9月,心绞痛,住院19天;2003年6月,肺积液,住院18天;2008年6月,肾癌,摘除一个肾,住院22天。 靠着强烈的求生欲望,靠着医生高超的医术,靠着亲人的精心护理,老于一次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一次次与亲人喜极而泣。“生命太脆弱了!”几次生死较量,让老于对生命有了更深的眷恋,对人生有了更多的思考。“我的命是医生救的,没有他们,我活不到今天。但我也明白,尽管现在医学发达、医疗器械先进,可还是有医生也无能为力的时候。我这么大岁数了,经历这么多,早已看淡生死。住院时,看到一些年轻的生命因疾病而早逝,他们的人生才刚开始就要结束了,一遇到这种事,我心里就特别难受。”生命的脆弱总会让人措手不及,鲜活的生命转瞬即逝,这种感觉令老于感到很无奈、很惋惜。 “得肾癌的时候,我已经做了最坏打算,告诉儿女不要给我修坟,到时候把我的遗体捐了,为社会作点贡献。”老于是名共产党员,1976年8月入党。他说:“共产主义者是彻底的无神论者,我们不搞入土为安那套,若是我的器官能救人,我愿意死后把遗体捐出来。这相当于我的生命在别人身上延续,是十分有意义的事。”他还说,即使自己的器官没有多大用处,还可以捐给医学院做解剖研究和教学使用。 在外就医治疗期间,老于曾偷偷找医生谈话,他想知道自己身体的真实情况。“儿女都告诉我,别想太多,积极配合治疗,但我想的是,若我的病真没啥好法治了,我不想给孩子们造成负担,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也考虑到,若是将来捐献遗体,我现在吃药打针会不会对器官有影响。”老于的想法很质朴、很高尚,也很超前、很冒险。他让儿女找相关部门咨询,得知这事是由红十字会主要负责,就悄悄联系了市红十字会。7年前,为了保护捐献人的信息和尊重捐献人的意愿,捐献工作是保密的,但必须遵循无偿、自愿原则,需要捐献者直系亲属签字同意。子女们都很纠结,但在老于的坚持下,还是同意了父亲的决定。市红十字会的相关负责同志在得知老于的情况后,考虑到老于的病情,认为老于首要任务是配合医生好好治疗,若真到那一步,他们再上门为老于办理申请手续。 弄明白了遗体捐献的程序,老于似乎变得格外豁达,在家人的支持下积极配合治疗。老于的意志力很顽强,他想,既然自己还有得治,那就好好治病、把身体养好。 手术、术后恢复、出院、复查,经历了各种磨难,老于大病初愈。有点精神了,身体也有起色了,老于又跟妻子提起遗体捐献的事,妻子知道老于的性情,尊重他的选择。2011年3月22日,夫妻俩坐上公交车,一路打听来到市红十字会,办理相关手续。市红十字会的同志被老于的行为深深感动,他们说,老于是荣成在市红十字会办理遗体捐献手续的第一人。办理完所有手续,了却了一桩心事,老于长舒了一口气。 3年前也就是老于术后的第4年,老于到医院进行例行复查,身体各项指标恢复得不错。今年春节后,老于再一次去医院复查。当年为他做手术的医生告诉他,癌症的治愈期是5年,老于经过7年的治疗,肾癌已经治愈了,剩下的这一侧肾功能良好,以后要继续忌口,锻炼身体,保持健康。听医生这么一说,老于打心眼里高兴,他兴奋地打电话给市红十字会的同志,说自己全好了,身体倍儿棒。 4月2日上午,老于再次到市红十字会,按照目前最新的规定程序,补充相关信息,事后市红十字将会为他颁发山东省遗体(角膜)捐献登记证书。老于去红十字会时还带着自己的体检报告,大家看到老于身体越来越好、精神头也十足,莫不惊叹生命的奇迹。 如今,老于很忙,忙着和老伴儿一起带孙子、带外甥,一起喂鸡、种菜,享受生活、珍爱生命。因为,他相信,“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