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困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问题,山东各级、各部门开展了“减证便民”行动。 4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需要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列举了12项(类)需要村 (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的事项,并详细说明了材料名称、设定依据、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需要证明材料的系统及实施层级。 根据通知,凡未列入清单的证明材料,在山东省范围内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一律不得要求村(社区)予以开具。
附详细清单(请横屏观看)
(源于“大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