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山东省将首次在12所高职(专科)院校和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学生。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被列入此次试点,招生计划限额为510人。
全省12所高职(专科)院校开展试点
2018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山东交通学院、山东女子学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青岛黄海学院、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枣庄职业学院、菏泽职业学院、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等12所高校将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招生计划限额总计5000人。 试点高校要依据学科专业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需要,选择行业特色鲜明且社会需求量大的专业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鼓励试点高校优先安排农林、水利、地矿等专业。 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是山东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形式,旨在促进高校遵循高职(专科)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促进普通高中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发挥个性潜能提供多样化选择,为学生接受高职(专科)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方式,构建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多元评价、多方有效监督的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仅面向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学生开展。已经通过山东省当年高考统一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均可报考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我省高考统一报名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报名。 报名时间为4月2日至9日(工作日每天8时至20时,公共假期不报名)。考生需按照各试点院校公布的具体办法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试点院校。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与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不能兼报。 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控制在试点高校上年度高职(专科)招生总计划的20%以内。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当年整体招生计划,未完成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使用。
高校考核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
素质测试或面试工作安排在4月14日至16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由各试点院校自主确定。各试点院校可独立或联合组织素质测试,联合组织素质测试的高校考试时间应一致。 最终,考生综合成绩由试点高校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比不低于60%。 凡被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各试点院校要将此规定明确告知考生,由考生签字确认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及录取。 转给更多家长朋友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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