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 3月1日起,交通违法处理将迎来重大调整! 为了进一步打击“卖分、买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自3月1日起,车主办理交通违法必须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凡是通过自助机、手机APP、网站等自助渠道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的驾驶人,需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或通过交警大队或车管所窗口进行面签绑定。 这也就意味着 从3月1日开始 通过自助渠道处理 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 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1 3月1日前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去违法处理室进行缴纳罚款。 2
3月1日后
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需要先进行面签,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举例: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去违法处理室处理。但3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如果小王3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他也只能处理小李车辆3月5日以后的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哦。
实名绑定的渠道与要求 办理实名绑定有两种途径, 请注意: 不同实名注册途径, 可绑定的车数是不一样的。 所以,请仔细看好以下内容:
1、“交管12123”手机App 1 只允许申请绑定本人名下车辆和1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2 绑定的必须是个人名下机动车,且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 3 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的已注册用户 4 绑定后可以办理对应车辆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 2、通过车管所业务窗口办理 1 申请绑定业务的驾驶人需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警支队车管所人工窗口进行实名注册 2 可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1—3辆 3 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台车辆(包括已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上绑定的) 4 同一机动车只允许最多被3个用户同时绑定 那么,所谓的“面签绑定”的具体步骤是什么呢? 绑定驾驶人必须到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并提交绑定车辆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到全市各交警大队业务窗口面签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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