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荣成 专题 旅游 人才 汽车 房产 图片 视频 商家 手机版
新闻 新闻 市情 镇区 名企

荣成 | 网约车新政落地,畅行还须共力

来源:中国荣成 作者:荣成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2-24
摘要:2月1日,随着威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的过渡期正式结束,标志着网约车正式成为威海地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环节,但作为正处于规范期的新生事物,网约车到底安不安全、合不合格成了百姓关心的热点话题。 处于从野蛮

2月1日,随着威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的过渡期正式结束,标志着网约车正式成为威海地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环节,但作为正处于规范期的新生事物,“网约车到底安不安全、合不合格”成了百姓关心的热点话题。

  处于从野蛮成长到规范阶段中的网约车,面临着许多需要探索和破解的问题。网约车,想说爱你,还真的不容易!

 

 

身边现象:野蛮成长问题不少

 

屡见报端、层出不穷的网约车问题,时时刻刻地在提醒我们,问题并不遥远,有时就在身边。

  近日,一位陈先生从大润发荣成店通过滴滴平台叫车到十里河小区东门,临近目的地,司机要求乘客支付现金,乘客不同意,司机见乘客外地口音,先是暴力威胁,然后不让乘客下车,强行驶离目的地,乘客因担心人身安全,始终将车门虚开,准备在停车或慢行时跳车逃离。司机故意将乘客拉到远离目的地的海关附近,将乘客赶下车。交通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滴滴投诉处理人员,告知乘客以优惠券补偿方式进行调解,乘客表示非常不满,将向工信部门投诉平台。乘客还要求交通执法人员,对司机挟持和威胁行为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事后向公安部门申请处理。

 

 

 

另外,还出现了晚上拉老人,强迫乘客取消订单给高价现金,不给不停车的行为;有的利用乘客设置的免密支付功能,点击“乘客已上车”,强行收取乘车费用的。

诸如此类还有数起,现接入未许可滴滴平台的有正规出租车、合法网约车和非法私家车,对于前两者的投诉,交通部门均可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监管和处罚,而对于非法私家车,因缺乏有效抓手,导致维权渠道梗阻,等待漫长,环节繁琐,乱象确须重点重力治理。

 

 

强化管控:监管一直在努力

 

 网约车的监管一直是交通部门致力探索的课题之一,特别是2月1日《细则》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后,荣成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即全面展开网约车整治行动。

  在没有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创新,行动在先,频频举措紧扣节点,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坚持严防死守与拉网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始终保持对非法营运的高压态势。

 

  

 

 

根据对市场的全面分析和查处网约车的汇总,向网约车平台公司寄送了《告知书》,督促平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清理线上不合格车辆。在主要客流集散地设卡排查与协调公安部门协查相结合的形式,严查网约车非法营运违规行为,对市民使用率最高且至今还未办理许可的滴滴平台,已通过邮寄的方式,对平台违规经营行为进行处罚,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监管。

为强化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岗位和区域责任制,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对群众的投诉实行快办快结,对乘客关于滴滴平台车辆的投诉,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及时督导滴滴平台进行严肃处置,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路畅行,希望社会加点“料”

 

 

     自2016年11月1日,7部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我国随即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承认网约车合法性的国家。如今这项网约车新政实施“周岁”有余,但相比破局之初,现在的点赞声却并不强烈,各种网约车问题也是层出不穷。

  相关专家指出,新政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使得网约车从野蛮生长进入到规范发展阶段,然而在政策落地过程中又产生了新的问题,相关部门执法监管需要建立新的机制,各地的实施细则仍需不断修正完善。

 

  

 

市交通部门指出,目前,我市已有三家网约车平台取得经营许可,分别是呼我出行、斑马快跑和先锋智道,市民可通过上述平台约车,享受正规、舒适、安全、优质的服务。而被大家所熟知且使用率最高的滴滴出行平台在我市还没有取得经营许可,即该平台在荣成是不合法的。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34条的规定,通过滴滴平台在荣成营运的行为,每次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为保证运营安全,让群众享受更舒适、更优质的服务,《细则》对车辆和驾驶员的严格审核,对网约车的轴距、功率、价格、营业性保险和使用年限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要求驾驶员无肇事犯罪、吸毒、酒驾等记录,并且需要通过驾驶技能、应急救护、故障排除等内容的考试。针对平台公司为了追求利益而不履行车辆和驾驶员审核义务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还将依据《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平台使用不合格车辆和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处以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违法相关规定的,由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和通信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针对市民向交通部门投诉网约车的驾驶员、车辆、收费、服务等诸多方面问题,交通部门加大了路面执法力度,通过路检路查严惩重罚非法从事网约车营运的行为。

值得提醒广大市民注意的是,市民要通过合法平台招揽网约车,切实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在遇到网约车恶性侵权事件时,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视情况还可向交通、公安、网信和通信等部门申请维权。

 

(据荣成市交通局资料整理)

责任编辑:荣成
首页 | 荣成 | 专题 | 旅游 | 人才 | 汽车 | 房产 | 图片 | 视频 | 商家

Airc.cn鲁ICP备19021707号-2 Airc.net.cn ICP证:鲁ICP备09065580号 技术支持:平台技术由风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电脑版 | 移动版鲁公网安备 37108202000325号 图片均来源网络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立即删除。电话:0631-3882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