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年到小年到,小年到了新年到。明天就是腊月二十三,是我国北方的传统节日--小年。小年,是大年的前奏和序曲,是整个春节庆祝活动的开始,很多人会喜欢热热闹闹地过节,放起年前的第一炮,在这翘首期盼新春的日子里还是要牢记咱们的“限放令”,遵规守纪才能让年味更浓、更美……
放鞭炮是过年的传统习俗,劈里啪啦的爆竹声给人们带来了热闹喜庆,寄托了人们的吉祥祝福,随之而来的噪音、环境污染、火灾以及伤人事件可能为喜庆的春节蒙上意外的悲伤。
为了保护我们清新的空气,优美的环境,我市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荣成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大家一起来看看燃放时间和禁燃区域吧……
规定解读 烟花爆竹燃放时间
农历每年腊月二十三至次年的正月十五的每天6时至22时(除夕日和正月初一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任何节日和婚庆、开业等庆典活动,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禁燃区域
崖头城区限制区域划定为:哈尔滨理工学院荣成校区南北一线以西、将军路以东、凭海路以北、北外环路以南区域; 石岛城区限制区域划定为:流口红绿灯至西车脚河居委会一线以南、渔岛路以北、黄海路以西、炮台东居委会至西车脚河居委会一线以东区域和渔港路以南、迎宾路以北、黄海南路以东、海港路以西区域。
违规燃放处罚规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荣成警方在线发出倡议
向陋习说不,为文明荣成点赞!为了我们的健康和幸福,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大家一起努力,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最文明、最绿色、最清静的春节,为“自由呼吸、自在荣成”锦上添花!
(源自:荣成警方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