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定点药店在经营场所内摆放和销售日用品、化妆品等非医药用品。根据《威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相关规定,工作人员给予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三个月的处理。三个月内,该药店不能使用医保卡消费,三个月后根据整改情况,给予其恢复协议或终止协议决定。 市社保服务中心提醒广大定点医疗机构经营者,要规范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行为,不得在经营场所内摆放和销售日用百货、洗涤用品、化妆品、保健品等非医药用品,切实维护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保障。 今后,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服务协议加强监管,不定时开展检查,维护参保人员的基本待遇和合法权益。(荣成市新闻中心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