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今年我市将以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级、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主要内容,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政府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整个改革工作按照跨部门、跨领域和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统分结合,构建“1+N”行政执法体系。 所谓“统”就是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按照“基层发生频率高、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重复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原则,在城市管理集中行使的7个领域基础上,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国土资源、物业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水务管理、环境保护、旅游管理、农业、畜牧兽医、农机等10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纳入综合执法范围,整合组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行使相关执法权限,实现“一支队伍跨部门综合执法”,最大限度地聚集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 所谓“分”就是实行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将部门领域内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集中交由一支队伍行使,实现部门内部执法权的集中。2015年,我市率先在海洋渔业领域开展试点,以点带面,2016年底在其他领域推开。在海洋渔业领域内,撤销了海监大队、渔港监督站、渔政监督站、渔业通讯管理站,组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在交通运输领域内,将公路管理处、道路运输管理处执法职责及人员编制整合划入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在市场监管领域,整合工商、质监部门,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和公平交易局职责机构,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将市商务局承担的酒类流通管理方面行政执法职责交由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承担,撤销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卫生计生领域,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职责设立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通过改革,将18个部门单位、24支执法队伍进行了大规模清理规范,只保留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食品药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卫生计生、交通运输、劳动保障等8支执法队伍,有效整合全市行政执法资源,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同时,以综合执法城乡全覆盖为重点,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向镇(街道)派驻执法中队,承担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各镇(街道)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为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与执法中队联合办公,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信息预警、联络配合等工作。(荣成市新闻中心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