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升“自由呼吸·自在荣成”城市形象,荣成市从7月14日起,在崖头建成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违法建设摸底行动。 崖头建成区(北外环以南,宁家南路以北,将军路以东,车道河以西)范围内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物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简称违法建设)。
摸排重点为: (一)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面、轨道交通、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的违法建设。 (二)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的违法建设。
(三)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的违法建设。 (四)在建筑物顶部、底层或者退层平台的违法建设。 (五)填堵、蓬盖河道及沿河的违法建设。 (六)城市出入口、重要场所周边、主次干道两侧有碍市容景观的违法建设。 (七)加建、插建、接建的违法建设以及私挖私建的地下违法建设。 (八)侵占海岸带、山体山林的违法建设。 (九)逾期使用的临时建筑。 (十)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范围内的违法建设。 (十一)城乡结合部、镇街驻地、公路铁路沿线、电力设施保护区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 (十二)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