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威海市2017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2017年度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基数为5297元,最低缴费基数为3178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5891元。 与此同时,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也有所变化,公布后缴费基数调整为一档3178元,二挡5297元。 据悉,这是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确定的。《通知》规定,根据省统计局2016年统计年报,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3562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62539元。在确定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按照规定,2017年度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荣成市新闻中心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