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荣成 专题 旅游 人才 汽车 房产 图片 视频 商家 手机版
市情 新闻 市情 镇区 名企

荣成市建筑业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

来源:掌上荣成 作者:荣成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7-27
摘要:近日,荣成市启动建筑业工伤保险同舟计划,进一步保障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计划规定,建筑业从业人员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动态实名制。 政策保障人群为在荣成市内开工运营的建筑业建设项目,其参保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即:根据同舟计划,对不能
 
 
 

近日,荣成市启动建筑业工伤保险“同舟计划”,进一步保障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计划规定,建筑业从业人员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动态实名制。

 
 
 

 
 
 

政策保障人群为在荣成市内开工运营的建筑业建设项目,其参保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即:根据“同舟计划”,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设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依法分包的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按该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而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仍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建筑企业若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项目将无法开工。

 
 
 

 
 
 

政策规定,对于参保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并对社会公示。具体操作时,按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荣成市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动态实名制。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的所有职工,必须在使用或者离职当日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办理增减员手续,增减员内容包括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月工资标准、进入工地时间、离开工地时间、家庭住址等内容。

 
 
 

 
 
 

在工伤保险费计算方面,政策规定,工伤保险费为项目工程总造价的2‰,由建筑企业缴纳。目前以项目工程总造价的2‰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计算公式为工伤保险费=项目工程总造价2‰。今后,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荣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根据各建筑企业工伤事故发生率、工伤保险基金使用等情况适时适当调整费率。同时,按项目参保工伤险的职工,如果发生工伤,以职工本人月工资标准为基数计发工伤待遇。对认定为工伤的建筑业职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根据规定,职工享受有关工伤待遇时,由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施工总承包单位申报的职工本人月工资标准为基数进行计发。建筑施工企业以建设项目参保且已经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参保期内发生工伤的人员可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责任编辑:荣成
首页 | 荣成 | 专题 | 旅游 | 人才 | 汽车 | 房产 | 图片 | 视频 | 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