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违法建筑,直接妨碍着城市规划建设的实施、影响着城市形象和市民生产生活。在近日召开的全市违建整治工作会议上,荣成出台了关于城区违建查处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将城区违建与诚信等级直接挂钩。
意见规定:
对在违建治理工作中存在以下六种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负责违建治理的相关责任单位将相关信息提交至市拆违办,由拆违办调查汇总后报征信办,将相关单位和人员列入城市管理领域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一)拒不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违法建设调查或在调查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二)违法建设经认定后,未按照限期拆除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拆除的。 (三)违法建设经认定后,拒不自拆,又不提出助拆申请,进入强制拆除程序的。 (四)阻碍依法执行违建强制拆除等公务或因违建被拆除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 (五)拒不履行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的行为 (六)其他涉及违法建设的行为。
因上述行为被列入城市管理领域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其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在我市发展党员、评先选优、千部使用、项目申报等领域受到限制。同时,根据《关于对荣成市城市管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和企业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约定,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申请政策性资金及金融信贷等领域进联合惩戒。
同时还规定:
对拒不配合拆违工作的小区物业公司,由崖头街道提请市政府对其扣减物业奖补资金,征信等级直接降为D级。
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全市违建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动员会议,要求全市上下下定决心、统一行动、攻坚克难,坚决打赢拆违控违这场攻坚战。“在‘百日攻坚’行动动员会上,市委市政府强调,违建治理关系城市长远发展、关系民生福祉。而违法建设侵占了公共空间、损害了公共利益、践踏了法律尊严、破坏了城市环境,治理势在必行。
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从前两个批次违建治理整体情况看,自拆是“主角”,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是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但仍有个别单位及个人拒不配合,抱有等靠思想,存有侥幸心理。对此,我市充分利用社会信用体系,将违法建设经认定后未按照限期拆除、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拆除等6种行为的涉事单位或个人列入城市管理领域黑名单,信用等级直接降为C级,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申请政策性资金及金融信贷等领域进行联合惩戒。
违建治理事关“自由呼吸·自在荣成”城市形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目前,全市违建治理开局良好,成效显著。我们相信,只要各级各部门坚定信心、精准施策,落实有态度、方法有温度、推进有力度,咬定目标不动摇、狠抓落实不松懈,就一定能一鼓作气打赢这场违建治理攻坚战,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