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绝大多数党员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但也有个别人心怀不轨,搞小动作。近日,公安机关从严从快查处了两起扰乱换届秩序案件。
2017年12月27日,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新浪微博匿名帖中,有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相关内容。随后,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第一时间锁定崂山街道台上林家村村民王某。
经查,王某为发泄不满情绪,在家中编造相关不实信息在网络上发布。2018年1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市公安机关给予王某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2017年12月25日,宁津街道某村村民徐某为达到个人目的,在村内张贴大字报,干扰选举。徐某也因此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目前,在公安机关的教育帮助下,徐某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并表示了深深的懊悔。
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市公安局严阵以待,党员群众有问题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对写黑信、贴大字报、聚众上访、散布网络谣言等扰乱换届秩序的行为,将露头就打、毫不手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告诫个别人,应依法依规参选,不要耍小心眼、动歪脑筋,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两起案件的查处,充分表明了我市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良好换届秩序的坚定决心,给那些心存侥幸者敲响了“警钟”,希望广大党员群众严守换届纪律、珍惜手中权利,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 (源于“荣成警方在线”)
村级组织换届系列宣传动画: ![]() 村级组织换届系列宣传动画片(1)
“十严禁”换届选举纪律: ![]() 1
严禁直接或指使他人,通过赠送财物、请客、提供消费活动或许诺、给予其他利益等方式贿赂选举人、被选举人及选举工作人员。 ![]() 2
严禁搞非组织活动或利用宗派关系、宗教势力、黑恶势力或霸痞分子,干扰、操纵选举。 ![]() 3
严禁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碍他人行使选举权利。 ![]() 4
严禁候选人作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违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或脱离实际的履职设想和承诺。 ![]() 5
严禁以造谣、诬告、诽谤等手段侮辱、陷害他人,或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的言论和消息。 ![]() 6
严禁以蓄意设陷,损毁、抢夺票箱或选票,殴打谩骂选举人或工作人员,以及煽动群众闹事、冲击会场等方式破坏选举正常秩序。 ![]() 7
严禁煽动、串联、胁迫、雇佣、幕后操纵他人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 ![]() 8
严禁使用虚假身份证明、冒充他人选举、搞虚假委托或临时委托、伪造篡改选票、虚报票数。 ![]() 9
严禁瞒报漏报或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伪造债权债务和毁坏账册,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或实物。 ![]() 10
严禁不按规定移交公章、办公场所、集体财物、党务村务财务档案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