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失业人员独生子女奖励费申请开始啦! 一、申请人资格: 1、只有一个子女,且子女年龄至申请年度内未超过18周岁(2016年之前出生)。 2、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1月1日已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持有《失业证》或者《就业创业证》、本年度无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4、户口在本社区。
二、所需证件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包含主页+索引页+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2、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户口页的复印件 3、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4、申请人的《失业证》复印件 5、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缴费情况证明 6、申请人的相片2张(1寸) 7、结婚证复印件(离婚者需带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人的农信的卡或折复印件
注:往年因为年满14周岁已经退出的,这次可以重新申请再填回来,按照新人的方式准备复印件并填表。独生子女费就从2017年开始发放,中断的几年不予补发。
每份复印件均为1张。
三、申请时间 10月23日至10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7555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