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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政务服务模式改革:“窗”怎么开?“门”怎么改?

发布:  阅读: 次  作者:荣成

荣成市政务服务模式改革:“窗”怎么开?“门”怎么改?

 
 
 

李克强总理在威海考察时要求,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继续减少审批环节的同时,加快各类证照等网上办理,努力让群众“少跑腿”。

 

 

优化政务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围绕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荣成市在“放管服”改革中,积极创新,探索优化审批流程新路子,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和智慧政务工作,打造群众和投资者满意的办事效率。近年来,荣成市共消减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86项,较以前精简了51%。审批事项的平均办理时限为1.7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压缩91%。

在这样的基础上,简政放权再怎样放?放管结合再怎样管?优化服务再怎样优?

 
 
 

 

日前,荣成市出台《荣成市推行“一窗式”“一门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什么是“一窗式”“一门式”政务服务模式?方案都有哪些新要求?接下来,小编就为你一一解读。

 

 

 

 

总体要求

根据国务院和威海市政府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一号一窗一网”改革的要求,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实体办事大厅,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一窗式”改革,在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推行“一门式”改革,进一步下沉服务重心,统一业务标准,完善网上平台,逐步实现异地办理、全城通办,为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一窗式”服务模式

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荣成市将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一窗式”服务模式,重新划分市、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下同)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区。有条件的,可划分为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市场主体设立联审联批、综合业务办理3个“一窗式”功能区和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国地税、出入境、户籍管理等相对独立功能区;没有条件的,至少要设立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市场主体设立联审联批2个“一窗式”功能区。各功能区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分别由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从有关部门、单位或镇街选调,统一委派。

 

 

在自主选择办理方式方面,改变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无前置审批事项市场主体设立联审联批办理模式,项目建设单位和申请人可以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申请材料准备情况,自主灵活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模块化审批可以选择单个事项办理,也可选择2个以上事项联审联批,但均需经由综合受理窗口统一收件、出件,严把入口关和出口关;市场主体设立可以选择2个以上事项联审联批,也可以选择1个事项单独办理,单独办理事项不需要通过综合受理窗口办理。

在简化优化办理流程方面,对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进行流程再造,推行全市一体化审批。一是全面梳理市、区两级建设工程项目全流程的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根据办理权限变化情况,建立市、区两级建设工程项目5个阶段事项目录;二是在各类功能园区积极推行区域化评估评审,使进驻功能园区的建设工程项目能够共享区域化评估评审成果,压缩前期准备时间;三是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便于项目建设单位查询和选择;四是在网上政务大厅(政务服务网)公开模块化审批办事指南,完善网上申报入口,促使更多项目通过网络进行模块化审批;五是将联席会议、联合踏勘等配套机制纳入网上办理,实行线上管理;六是开发建设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视频会商系统,推行视频会商机制;七是实行“一号、一表、一图”管理,对原模块化审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系统,与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结合,综合受理窗口一经收件,该项目即可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唯一编号,并纳入模块化审批流程图管理,实现一个编号网上申请、一张表格在线填报、一个流程图动态管理,全流程网上办理。对市场主体设立联审联批进行流程再造,推行后置许可事项联审联批。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3类市场主体涉及的后置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分别建立后置许可事项分类目录,在政务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设立联审联批系统,与“双告知”系统同步运行。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后即可启动后置许可事项联审联批,实行“一表制”和“一号通”,全流程网上办理。对纳入综合业务办理功能区的事项,按照“一窗式”服务模式要求进行流程再造,清理规范重复申请材料及各类繁琐手续,通过数据交换共享申请材料,避免重复提交,优化办理流程。

 

“一门式”服务模式

在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推行“一门式”服务模式。

 

 

改革事项办理模式,实现柜员化服务,即打破原来分站所、科室派驻窗口工作人员的做法,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派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固定岗位,每名窗口工作人员能够统办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所有业务。

统一进驻事项目录。逐步将与基层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权限最大限度下放到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建立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基础目录。

统一事项办理标准。按照“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的要求,对进驻镇级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进行统一规范,纳入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逐步做到“六统一”,即统一事项名称、统一编码、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理流程、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承诺时限。

统一规范机构设置。将镇级便民服务中心作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常设机构,设立1名专职或兼职中心负责人。

统一网上办理平台。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一门式”一网通办系统,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民生领域的网上办事系统进行整合,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使用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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