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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家长 有一封来信,请您查收!

发布:  阅读: 次  作者:荣成

@幼儿家长 有一封来信,请您查收!

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朋友:

你们好,首先感谢多年来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全国各地多次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教训惨重,令人痛心。2017年5月9日,环翠区陶家夼隧道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1人受伤,死亡的12人中有11名是学龄前儿童,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在感到惋惜的同时,也在深入思考怎样保障幼儿入园乘车安全问题。

为了帮助家长解决幼儿入学接送问题,前些年,我市公办幼儿园一直提供幼儿接送服务,现在看,由于学龄前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弱,一旦校车行驶中发生意外,孩子们的安全无法保障,后果不堪设想。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山东省政府2016年颁布的《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5号)均规定: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幼儿园一般不使用车辆集中接送幼儿。

校车管理和孩子安全乘车,事关每一名孩子的人身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确保孩子们的安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5月15日起,取消公办幼儿园校车,由监护人或者委托其他成年人负责幼儿上下园的接送;村办、企事业办、民办幼儿园校车必须经过严格检测,方可从事接送。取消公办幼儿园校车,目的是为了孩子们的安全,防止群死群伤,省内外很多地区都有此类做法。

孩子安全是大家最大的牵挂!这里,特别提醒您及家人,切勿让孩子乘坐三轮车、农用车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要租用无营运资质的车辆接送孩子。

最后,衷心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祝咱们的孩子天天快乐,健康成长!祝各位家长朋友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荣成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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