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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县政府印章

发布:  阅读: 次  作者:荣成

荣成县政府印章

 
荣成县政府印章。
山东荣成县司法处印章。
荣成县政府印章(从现存档案发现首次用印时间为1940年)。
荣成县政府印章(最后一次用印时间为1950年12月13日)。
  形成年代 1929年

  简介与评价

  1928年,荣成县公署改为荣成县政府。1940年2月,日军入侵荣成,荣成县国民政府宣布解散。4月9日,中共荣成县委邀请各界代表成立荣成县抗日民主政府。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荣成全境解放,荣成县抗日民主政府改称荣成县政府,1949年9月,荣成县政府改称荣成县人民政府。

  档案馆现存“荣成县政府”铜质方印一枚,规格为6.5cm×6.5cm,高10.5cm,印把为柱状,整印系铜铸而成,重0.95kg。印座为方形,其背面印座右侧刻有“荣成县政府印”,印座背左侧刻有“印铸局造”;大印右侧边刻有“中华民国十八年七月”,大印左侧边刻有“国字第九百三十六号”。

  “荣成县政府”印是民国时期国家印铸局统一铸造的篆文官印,抗日民主政府时期一直沿用,从现存荣成县政府(抗日民主政府)档案中发现该印首次使用时间为1940年,一份空白的《区乡过粮存根》上加盖了该印章,后一直沿用。1950年12月15日该印停用,新“荣成县人民政府”印正式启用。

  另外,荣成市档案馆还收存有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四月“山东荣成县司法处”印章一枚,规格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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