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阅读: 次 作者:荣成
城区居民用水指标再调整,节水已到紧要时
针对近年持续干旱、主要水源地蓄水量大幅下降的实际,市政府第12期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城区居民生活用水计划指标予以调整。
这是继2016年10月实行城区供水临时价格措施后的又一次调整,城区供水形势已然十分严峻。
1、调整居民生活用水指标及超计划用水价格,计划内用水价格不做调整。居民生活计划内用水量由现行每户每月6立方米调整为4立方米,计划内用水价格仍执行每立方米2.80元,超计划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5.60元调整为8.00元。
城市低保户按上述规定执行。
2、部队、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和城乡村(居)委会等生活办公用水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用水量继续实行计划管理,由现行按2015年每月实际用水量的75%调整为,按2015年每月实际用水量的50%确定计划内用水量,计划内用水每立方米执行2.80元,超计划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5.60元调整为8.00元。
3、市政府同时决定,其他事项仍按《荣成市物价局 财政局 水利局关于城区供水执行临时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荣价格发【2016】46号)的规定执行。
上述规定自2017年4月抄见表量起执行。
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城区供水,进一步增强节约用水意识,去年10月份以来,市委市政府投入巨资实施了多项保障供水安全措施。在此呼吁:再加一把劲,上下齐努力,点滴入手节约用水。让城市不再“喊渴”。
据荣成市水务集团资料整理
原创稿件,转载请注明“中国荣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