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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节地生态安葬居民实行奖补政策

发布:  阅读: 次  作者:荣成

我市对节地生态安葬居民实行奖补政策

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近期,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我市《关于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通知》,文件对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居民进行奖补,对按照节地生态安葬标准新建(改造)的公益性公墓予以适当的补助。居民奖补标准为凡具有我市户籍居民死亡后不留骨灰的,每例奖励1000元;骨灰撒海、树葬、花坛葬、壁葬等节地生态葬的,每例奖励800元。奖补资金每半年下发至逝者亲属指定银行卡中。凡2017年1月1日后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即可办理申领手续。

 

 

据悉,文件同时就补贴程序进行了分类规定,对于选择不留骨灰的市民,逝者家属到殡仪馆办理火化时,直接申请填写《荣成市生态殡葬补助审批表》;对于选择其他生态安葬的,应在民政部门(区、镇街)指定墓地(海域)安葬,逝者家属向逝者户籍地镇(街)民政办或指定的公墓管理单位提供申请人相关证明,填写《荣成市生态殡葬补助审批表》办理申领手续,待审批后即可领取相应奖励。

 

 

 

(据荣成市民政局供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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