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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

发布:  阅读: 次  作者:荣成

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防范工作,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日前,公安部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我市各社区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自燃事故的发生,增强社区居民的电动车停放消防安全意识,对辖区内电动车数量进行全面排查。

 
 

双泊社区工作人员,协管员,楼栋长全员出动,规范社区居民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并发放《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排查时,许多居民并不理解,“为什么要查电动车”“别人也停放在楼洞里从来没出现过问题”等等,针对居民的种种不理解,工作人员都耐心解答,并将电动车由于停放和充电不到位造成的事故加以说明。

 

在得知近年来因电动车使用、管理不当引发的各类事故,给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后,很多居民对此次电动车摸排工作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原来停放在楼道内的电动车目前都规范的停在自己的地下室或规定区域内,私拉电线的行为也得到全面的改善。

崖头街道花园社区党总支联系小区物业在管辖区域进行协助摸排电动车的数量;社区组织网格长、协管员、楼长在小区内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消除居民住宅楼内的消防安全隐患。

 

  

 

通过这次排查,社区工作人员发现很多电动车存在随意停放、私搭电线充电等安全隐患。电线的质量良莠不齐,私拉电线不仅影响小区整体美观,还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电动车使用时间久了,连接路线很容易老化、短路,如果车内的导线发生短路,加上外部温度过高,就很容易发生燃烧,个别楼宇的地下室通道还存在乱堆乱放现象,更加重了火灾隐患的发生。

另外,社区还组织工作人员及社区志愿者,为居民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资料。

 

为了让居民更全面的了解使用电动车的注意事项,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南山社区党总支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知识宣传活动,切实从源头杜绝电动车火灾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近日,社区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在小区、楼道内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并向来往居民发放宣传资料。工作人员耐心负责地向居民讲解近年来的电动车火灾案例,详细介绍了电动车火灾防范措施,并提醒居民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范,避免长时间充电,严禁在公共场所乱拉电源,严禁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广大居民了解了电动车引发火灾的原因及预防措施,对居民保护人身财产,维护公共安全,共建和谐幸福安全的社区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

 

为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山东省公安厅发布禁令如下:

 

一、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二、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

三、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

四、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五、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本禁令所称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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